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15-079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以邮件
及通讯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梅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浙江分行”)申
请 20,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种类为授信额度切分。该额度将用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首尔分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策影视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发放贷款,由
中行浙江省分行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拟向中行浙江分行提供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反
担保,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傅梅城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
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浙江华策
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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